最近兩天微博和新聞里比較有熱度的一則新聞就是東莞比亞迪頂翻朗逸。說起左車變道,我就想起了3年前的那次事故和隨后的官司。當年在我的車庫長城炫麗里我提到過,當時事故還在處理中,隨后忙于世事,沒有繼續(xù)寫。今天突然想起了當年的事,記錄下過程,供大家參考吧。
3年前的12月初,那天是參加YPP考試,在北京西城的一個地方,上午考完回家,開車路過太平橋路,那里有個菜市場,開車來買菜的人不少,路是單向三車道,最外側車道因為臨近住宅樓被居民當作了停車場。我當時在中間車道行駛,這時候從左側沖出一輛PT漫步者,PT的駕駛員看到我的車右前方最外側車道有個大空位可以停車,他想搶在我前面占住這個車位(其實我并不是要停車,僅是路過,據事后她對交警解釋說想她是想停車買菜),于是從我左側快速超車并線,結果直接蹭上我的車從駕駛側門到前保險杠,保險杠被蹭掉。
奇葩就此開始
對方是夫妻二人,近45歲,下來后先質問“我打燈并線,你為什么不讓行!”靠,我
永定門的定損點離我當時住的地方很近, 下午約定的時間到了,對方果然沒出現(xiàn),電話還是要打的算是走個程序留個記錄,第一遍那個女的接電話說“我們去,你等著吧”,過了10分鐘再打電話沒人接聽了,我發(fā)了一條短信,內容就是告訴他和我聯(lián)系定損否則走司法。在定損點等待期間,電話保險公司客服,按照處理單上對方填寫信息查詢到對方價值20多萬的車,只投了交強險,沒有任何商業(yè)險。呵呵,奇葩的夫妻。然后,走人,回家寫起訴書去,那是老本行。(全程和對方通話都是錄音,短信保留) 自此,直到法院開庭對方沒聯(lián)系過我,我也懶得搭理他了。
第二天,去4S定損修車,和4S的人一聊,正好修車師傅自己最近也遇到同類事情,正恨得牙根癢癢,于是......我就把我的車修了修,這個......你懂的
一周后拿到維修發(fā)票,起訴,去西城法院立案,要求賠償車損、誤工、交通,其中車損和交通是必賠有司法解釋在,誤工因為沒人身傷害應該不會判,但是要提,是給對方施壓的手段。不巧,趕上法院年底清卷,等了一個月之后才通知我去法院調解(先調解再立案審理)。調解那天很逗,那對兒夫妻帶了人,據他們介紹是某知名律所的律師(揍是個實習生),然后男的先掏出手機對我說“我是法律從業(yè)者”,然后轉臉對法官說“今天的調解我要錄音”,牛人
最終,調解不成,法官在對方出去的時候自言自語“倆二桿子”
又一個月過去了,西城法院通知,對方壓根就沒提行政復議而是交了一張訴訟管轄權異議,說什么車主(女的)是秦皇島人,應該在秦皇島訴訟,呵呵,果然玩兒拖時間戰(zhàn)術,不過對我無效,答辯理由“侵權責任發(fā)生地為北京市西城區(qū)太平橋,因此按民通和民訴,北京市西城區(qū)法院具有管轄權”,然后就沒有然后了,西城當然愿意接這個案子,案情太簡單了,對法官來說簡直是一個餡餅,因為即完成任務量又不費腦子。
又過了一個月,管轄權異議駁回,西城法院一審,開庭就簡單多了,15分鐘結束,全程我?guī)缀跏裁炊疾徽f,任由對方說吧,只回答一句“請對方出示證據,證明所述事實”,因為交管局的處理單白紙黑字,維修發(fā)票正規(guī)帶清單,對方提不出任何反駁證據。唯一他能做的就是申請車損鑒定,因為是我單方修車,對方可以提出維修費用過高申請鑒定車損??墒?.....,那個半吊子法律工作者在法官問他是否申請鑒定的時候拒絕了,理由是不想出鑒定費而且“車已經修了,沒法鑒定,不做了。”
自己把減少自己損失的唯一機會放棄了,活該!不過即使做鑒定我也不怕,鑒定肯定會比4S的維修費用低,因為是按照市場均價做物料的價格認定,而4S的物料都比市場上的貴。在修車的時候已經考慮到了這點。題外話,聽說中關村里有一種JS,100的東西敢開800的發(fā)票,JS呀!
幾天后,判決下來了,對方賠償我修車費8000多,替代性交通費500(按照修車等待時間,基本上是一天50的標準),訴訟費對方支付。對方上訴,一個月后二審,10分鐘結束,我就說了一句“一審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對方上訴未提出新的事實與證據,請法院駁回,維持原判”。對方那個奇葩男嗶哩嗶哩了一通,沒用。
拿著二審判決,去西城立案庭審請執(zhí)行,出國休假15天,回國一個多月后通知我去取錢?,F(xiàn)在北京的法院,只要有對方的身份證號碼,在執(zhí)行平臺上一查就把對方的銀行、房產、車輛信息都調出來了,直接從銀行劃款,根本不需要我再去跑,就是等時間走手續(xù)。
現(xiàn)在想想,出了事故不要著急,冷靜處理,保留證據,對那些老賴要堅決維權,開車還是要規(guī)規(guī)矩矩。
你輕輕一贊
是我大大的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