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正在組織制定四輪低速電動車國家標準
2017年10月26日,工信部公布了《關于對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第6432號建議的答復》(下稱《答復》),就9月份全國人大代表提出的“將四輪低速電動車納入摩托車類別管理標準”給出明確回復。
該答復指出:關于車輛電池,我們倡導使用技術性能高、污染低的新能源動力電池。對于不合規(guī)的在用低速電動車,我們也建議給予一定過渡期,通過置換、回購、鼓勵報廢等方式逐步淘汰。目前,我部會同有關部門正在組織制定四輪低速電動車國家標準,關于低速電動車的車輛類別及相關技術要求將在標準中予以明確。
近年來,我國的低速電動車產業(yè)一直在飽受爭議中快速生長,在沒有政策的扶持、沒有補貼“滋潤”的背景下,其依舊創(chuàng)造出了驚人的銷量成績。通過查閱資料,2017年7月11日,中汽協(xié)發(fā)布上半年全國新能源汽車銷量,2017年上半年,新能源汽車產銷量分別為21.2萬輛和19.5萬輛。同月26日山東省汽車協(xié)會公布了山東省低速電動車銷量,截止至7月份,山東省四輪低速電動車的產銷量分別為28.1萬輛和28.3萬輛。上述數(shù)據給我們展現(xiàn)了一個殘酷的事實:低速電動車市場的發(fā)展,已經超越了被各種政策扶持的新能源汽車市場。所以,憑借這一點就可以說明市場對低速電動車的剛性需求。正是看到了這一點,此次工信部在提出該《答復》時也明確的表示,未來我國將逐漸制定四輪低速電動車國家標準,以此來規(guī)范我國低速電動車的發(fā)展。
當然,目前低速電動車多帶來的一系列問題也逐漸被更多人所關注。低速電動車泛指行駛速度低、續(xù)駛里程短、安全技術性能尚達不到現(xiàn)行電動汽車標準的這一類車。但其以價格低廉,使用成本低,近年來在部分地區(qū)快速增長,規(guī)模持續(xù)擴大。究其原因,低速電動車產品滿足了部分特定的出行需求。但是,多數(shù)低速電動車的生產企業(yè)均未經許可進行生產,產品普遍安全性能低、質量差,駕駛人及車輛大多無證無照,其無序發(fā)展將給道路交通安全帶來嚴峻挑戰(zhàn)。未來隨著國家政策的出臺,其帶來的問題也將得到合理的解決,關于其更多消息,我們將持續(xù)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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